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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人民为中心 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依归与技术路径

以人民为中心 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依归与技术路径

数字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。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,在线政务服务不断完善,数据共享持续推进,群众办事便利度明显提升。数字政府在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:部分地方重建设轻应用、重技术轻服务,数据壁垒和“信息孤岛”依然存在,老年人、残障人士等群体面临“数字鸿沟”,一些政务应用存在形式主义倾向,群众获得感有待增强。马亮教授明确提出“数字政府建设要以人民为中心”,这一观点切中肯綮,为数字政府的健康发展指明了价值方向。数字技术是手段,人民福祉是目的,只有将技术逻辑与服务逻辑有机统一,才能真正建成人民满意的数字政府。

一、以人民为中心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根本价值依归

数字政府建设的第一要义是回答“为谁建设”的问题。以人民为中心,意味着数字政府的一切技术应用、流程再造和制度设计,都必须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。一方面,数字政府要服务于群众的高频需求,聚焦教育、医疗、社保、户籍、出行等民生领域,推动更多事项“网上办、掌上办、一次办”,让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。另一方面,数字政府建设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,通过政务公开、在线互动、民意征集等方式,使公众能够实质性参与公共决策和治理过程,使数字技术真正成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。以人民为中心还要求数字政府建设关注公平性,不能让任何群体在数字化浪潮中掉队。对于老年人、残障人士、低收入群体等,必须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,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计,弥合数字鸿沟。浙江省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、上海市“一网通办”等实践之所以广受好评,正是因为其立足群众视角、回应群众关切。数字政府建设必须将人民满意度作为检验成效的根本标尺。

二、数字技术服务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关键支撑

数字技术服务的质量直接决定数字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成色。数字技术并非价值中立,其设计和应用方向取决于治理理念。良好的数字技术服务应做到以下几点:一是智能化与精准化。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,推动政务服务从“千人一面”向“千人千面”转变,实现政策精准推送、服务主动上门,变“人找服务”为“服务找人”。二是协同化与整体化。打破部门壁垒和数据孤岛,推动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,实现“一网通办”“跨省通办”,避免群众在不同窗口之间来回奔波。三是人性化与包容性。数字技术服务应具备用户思维,界面设计简洁友好,操作流程清晰明了,同时兼顾不同群体的使用习惯和能力差异,坚决避免因技术门槛将群众拒之门外。四是安全性与可信性。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,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,确保群众隐私不受侵犯,让群众用得放心。只有将数字技术深度嵌入为民服务的全链条,技术才能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和民生福祉。

三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数字技术服务的优化路径

将“以人民为中心”落到实处,需要从理念、机制、能力和评价四个维度协同发力。第一,转变建设理念,从“技术驱动”转向“需求驱动”。政府部门应深入基层调研,建立群众需求征集和反馈机制,将群众“急难愁盼”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优先级,杜绝脱离实际、重硬轻软的“形象工程”。第二,完善协同机制,推进数据治理和业务融合。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,明确数据权责和标准规范,推动业务流程再造,以“一件事”集成改革为抓手,实现从部门单一审批向整体协同服务转变,并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确保服务全覆盖。第三,提升数字素养与服务能力。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数字技能培训,提升其运用数字技术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;同时面向社会开展数字素养提升行动,帮助群众更好地使用数字政务服务,缩小能力鸿沟。第四,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。将群众评价、办件效率、问题解决率等纳入数字政府绩效考核,建立“好差评”制度并强化结果运用,形成闭环改进机制;同时发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作用,确保数字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,更好地造福人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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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15:00:32